第1661章 強姦門5!
「怎麼有事?」
「也沒什麼大事,就是大家現在有些人心惶惶,想要知道這一次的事到底會鬧到多大?」
「只要沒有偷稅漏稅,不碰毒,不涉及一些權色交易,問題不大。這些我之前不是都提醒過你們,所以真要被請去喝茶,可別說我沒提醒過你們不幫你們,這些事我也沒轍。」
嘉行能在短短几年中發展壯大,自然也有遵守一些潛規則,例如給快樂家族送禮,楊冪還是小明星的時候就沒少做,後面為了推廣新劇跟新人甚至豪擲重金,類似百萬金條這樣的重禮,基本上就是她這類人送出來的,也就他們是有這樣的魄力,這背後可是涉及到了一系列的營銷熱搜炒作。
楊冪有些不太好意思的把自己「行賄」的事說了出來,吳明軒是不以為意道:「涉及那些P2P不?還有一些金融銀行業的權色交易,如果涉及了,老老實實配合調查坦白從寬,最多保你不進去,沒涉及就不用擔心,這事也不算很嚴重。」
快樂家族這些人畢竟不是國家幹部,也不涉及黨政機關,更多的是停留在道德層面,除非出現證據證明快樂家族有人索賄,拍下索賄行賄的過程,牽扯到一些電視台的高層跟背後的利益鏈條,不然只是停留在道德層面,但節目停播被短期封殺的概率很大。
吳明軒想了想是透露了一些消息道:「最近這一兩個月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就會在微信公號發布《關於要求P2P網貸機構GG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的公告》上述公告喊話,網貸平台相關GG代言人儘快聯繫我單位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並配合開展網貸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聯繫,將依法追責。
根據《GG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對於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以外的虛假GG,GG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虛假GG仍代言的應當與GG主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如果明星代言P2P時明知所代言的GG屬於虛假內容,或代言時未對平台盡到審慎注意義務,後期出現平台「爆雷」造成投資者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趙燕子就是因為這事進去的,她甚至是幕後的股東操盤手之一,做為知名公眾人物,代言行為給P2P平台增信,會讓投資者誤認為該P2P投資平台及產品很可靠,忽視投資風險。
在發生風險時為了儘可能為投資者挽回損失,代言人至少應該承擔退還代言費、協助追討投資損失等責任。
換句話說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給你們下套,設下了合同陷阱,尤其是拿了股份成為了法人的情況,哪怕你不是主謀你也會成為幫凶,別以為那些天價代言費真有那麼好拿,如果有代言的,立馬解約,取消代言,並發布相關公告。
」 P2P什麼玩意,但凡是有點金融常識的都懂,最近出事的那個包養了藍莓台七仙女的金融圈大佬,其實就是玩P2P的,這些人最喜歡找一些明星給自己站台,然後收割粉絲,之前其實已經是有不少爆雷的,甚至還有一些P2P產品登陸過央視的GG時段,可見這個騙局的猖狂程度,背後的利益鏈條是有多麼的龐大。
這一次雖然是渤海銀行引起的,但高層已經是有了整治銀行業網際網路金融的決心,畢竟這一次丟臉是真的丟大了,而且世行那邊說的也很有道理,要連這些最基本的制度漏洞管理問題都不能解決,真要全球化,怕是很快就會被那些經驗豐富的國際炒家直接打爆,到時候很容易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等什麼時候完善了再考慮更切合實際。
所以這一次在P2P這塊是真的認真了,尤其是涉及明星參股代言方面是全部從嚴,背後不少所謂的背景人士神通廣大之輩全都涼涼,不可能再給你講什麼情面,這是講情面的時候嗎?
濟民可信集團什麼層次的行業巨頭,光是兩個子公司就能有28億存款存在銀行,集團總規模可想而知,可就這麼一家非常牛逼的國有企業都被直接挪用了,加上網絡上最近陸續爆出的巨額存款被挪用不翼而飛事件,早就到了刻不容緩的程度。
不然像吳明軒這樣的有錢人處於資金安全也會考慮在國外一些銀行或者瑞士存儲自己的流動資金,免得哪天真被這些大膽妄為之輩給挪用了,到時候踢幾個替死鬼出來有意義嗎?
楊冪還真有代言P2P,甚至最近就有在談58同城新推出的P2P產品58金融,至於說之前代言過的金銀貓,楊冪是一臉緊張道:「那我之前代言過一款,不過只簽了一年,都已經到期兩年了,跟我有關嗎?」
「我打個電話讓人過來處理吧,你後面好好的配合一下,把代言費直接吐出去,配合發表一些公告,起個表率作用,這樣問題就不大了。」
吳明軒說完就拿起了手機,還沒打出去是一臉慎重地多問了一句道:「沒有當法人,持股這些吧?」
「沒……沒有,就是代言,我哪兒敢啊,又不是真的差這錢,我只是看大家都在代言,錢給的蠻多的,所以就……」
「行,不是法人沒有持股就沒什麼大事,冷靜點,不會真把你送進去踩縫紉機的,據說吳簽在裡面被欺負的很慘,為了讓他老實點,配合調查,是專門把他跟那些毒販癮君子地痞流氓關在了一起,據說還舔過一晚上的廁所。」
「也沒什麼大事,就是大家現在有些人心惶惶,想要知道這一次的事到底會鬧到多大?」
「只要沒有偷稅漏稅,不碰毒,不涉及一些權色交易,問題不大。這些我之前不是都提醒過你們,所以真要被請去喝茶,可別說我沒提醒過你們不幫你們,這些事我也沒轍。」
嘉行能在短短几年中發展壯大,自然也有遵守一些潛規則,例如給快樂家族送禮,楊冪還是小明星的時候就沒少做,後面為了推廣新劇跟新人甚至豪擲重金,類似百萬金條這樣的重禮,基本上就是她這類人送出來的,也就他們是有這樣的魄力,這背後可是涉及到了一系列的營銷熱搜炒作。
楊冪有些不太好意思的把自己「行賄」的事說了出來,吳明軒是不以為意道:「涉及那些P2P不?還有一些金融銀行業的權色交易,如果涉及了,老老實實配合調查坦白從寬,最多保你不進去,沒涉及就不用擔心,這事也不算很嚴重。」
快樂家族這些人畢竟不是國家幹部,也不涉及黨政機關,更多的是停留在道德層面,除非出現證據證明快樂家族有人索賄,拍下索賄行賄的過程,牽扯到一些電視台的高層跟背後的利益鏈條,不然只是停留在道德層面,但節目停播被短期封殺的概率很大。
吳明軒想了想是透露了一些消息道:「最近這一兩個月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就會在微信公號發布《關於要求P2P網貸機構GG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的公告》上述公告喊話,網貸平台相關GG代言人儘快聯繫我單位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並配合開展網貸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聯繫,將依法追責。
根據《GG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對於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以外的虛假GG,GG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虛假GG仍代言的應當與GG主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如果明星代言P2P時明知所代言的GG屬於虛假內容,或代言時未對平台盡到審慎注意義務,後期出現平台「爆雷」造成投資者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趙燕子就是因為這事進去的,她甚至是幕後的股東操盤手之一,做為知名公眾人物,代言行為給P2P平台增信,會讓投資者誤認為該P2P投資平台及產品很可靠,忽視投資風險。
在發生風險時為了儘可能為投資者挽回損失,代言人至少應該承擔退還代言費、協助追討投資損失等責任。
換句話說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給你們下套,設下了合同陷阱,尤其是拿了股份成為了法人的情況,哪怕你不是主謀你也會成為幫凶,別以為那些天價代言費真有那麼好拿,如果有代言的,立馬解約,取消代言,並發布相關公告。
」 P2P什麼玩意,但凡是有點金融常識的都懂,最近出事的那個包養了藍莓台七仙女的金融圈大佬,其實就是玩P2P的,這些人最喜歡找一些明星給自己站台,然後收割粉絲,之前其實已經是有不少爆雷的,甚至還有一些P2P產品登陸過央視的GG時段,可見這個騙局的猖狂程度,背後的利益鏈條是有多麼的龐大。
這一次雖然是渤海銀行引起的,但高層已經是有了整治銀行業網際網路金融的決心,畢竟這一次丟臉是真的丟大了,而且世行那邊說的也很有道理,要連這些最基本的制度漏洞管理問題都不能解決,真要全球化,怕是很快就會被那些經驗豐富的國際炒家直接打爆,到時候很容易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等什麼時候完善了再考慮更切合實際。
所以這一次在P2P這塊是真的認真了,尤其是涉及明星參股代言方面是全部從嚴,背後不少所謂的背景人士神通廣大之輩全都涼涼,不可能再給你講什麼情面,這是講情面的時候嗎?
濟民可信集團什麼層次的行業巨頭,光是兩個子公司就能有28億存款存在銀行,集團總規模可想而知,可就這麼一家非常牛逼的國有企業都被直接挪用了,加上網絡上最近陸續爆出的巨額存款被挪用不翼而飛事件,早就到了刻不容緩的程度。
不然像吳明軒這樣的有錢人處於資金安全也會考慮在國外一些銀行或者瑞士存儲自己的流動資金,免得哪天真被這些大膽妄為之輩給挪用了,到時候踢幾個替死鬼出來有意義嗎?
楊冪還真有代言P2P,甚至最近就有在談58同城新推出的P2P產品58金融,至於說之前代言過的金銀貓,楊冪是一臉緊張道:「那我之前代言過一款,不過只簽了一年,都已經到期兩年了,跟我有關嗎?」
「我打個電話讓人過來處理吧,你後面好好的配合一下,把代言費直接吐出去,配合發表一些公告,起個表率作用,這樣問題就不大了。」
吳明軒說完就拿起了手機,還沒打出去是一臉慎重地多問了一句道:「沒有當法人,持股這些吧?」
「沒……沒有,就是代言,我哪兒敢啊,又不是真的差這錢,我只是看大家都在代言,錢給的蠻多的,所以就……」
「行,不是法人沒有持股就沒什麼大事,冷靜點,不會真把你送進去踩縫紉機的,據說吳簽在裡面被欺負的很慘,為了讓他老實點,配合調查,是專門把他跟那些毒販癮君子地痞流氓關在了一起,據說還舔過一晚上的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