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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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春節,林簡帶李盼回家過年,沒讓她回杏林村。

  年夜飯多了一個人,林母格外高興。幾天前就開始張羅年夜飯要用的食材。

  林簡收拾家裡,擦拭電櫃檯面。柜子上的蝴蝶蘭,去年秦志軒送來一直被林母悉心照料著,不見了蹤影,換成了一盆君子蘭。

  「一個朋友喜歡蝴蝶蘭,我送她了。」林母這麼解釋道。

  「嗯,君子蘭挺好看的。」

  至此,所有與秦志軒有關的痕跡都消失了。

  三人做了一大桌豐盛的年夜飯。

  吃飯前,林母拿出一個盒子,盒子裡裝著一個圍巾,一副手套。紅白配色,喜慶可人。

  「小盼,這是阿姨送你的新年禮物。我看你現在戴的那副舊了,這是阿姨自己織的,不值錢,但是足夠保暖。」

  李盼說不出話,看看林母,又看看林簡。

  林簡笑著示意她:「快拿著吧,我媽正愁她的針織技能無處施展呢,你就當幫她忙。」

  吃飯時,林母忙著讓李盼吃這個,吃那個。

  林簡無奈,由著她去了。

  客廳電視裡播著春晚熱鬧的歌舞,外面時不時有煙花鞭炮。李娟坐在林簡的臥室,她過來之後就睡在林簡的房間。

  李盼輕輕撫摸圍巾手套,新毛線上亮晶晶的絨毛好像閃著光。

  暖和的房間,還有吃飽滿足後的輕微困意。

  這一切都讓李盼感受到了新鮮飽滿的幸福。

  她把床頭靠牆裡面的書包拿過來,打開鉛筆盒拿出一個小刀。

  林簡敲門想問李盼要不要下樓一起去看煙花。推開門,李盼殷切地看著她,仿佛有重要的事要講。她走到床邊的書桌旁坐下。

  「李盼,怎麼了?」

  李盼手裡捏著一個黑色的塑膠袋,袋口緊緊扎著。

  「林老師,我要給您一個東西。可能可以幫到您。」

  「是什麼呀?」林簡的直覺告訴她黑色袋子裡裝著不一般的東西。

  「是我十歲被侵犯後的衣物。我縫在書包里側的布袋裡,書包一直帶在身邊。」李盼低著頭。

  一直懸著的心安穩地落地了。既有了物證,又因為十歲受害人的年紀,直接擊中強姦罪。

  但是,眼前更重要的是安撫李盼。

  林簡併未向葉居賢之外的任何人說過自己要做的事。

  李盼看林簡沒說話,著急解釋:「我看到了書桌上您的車票,有火車票、大巴車票、高速通行票據,目的地是不同的地方。我又聯想到這一個多月,您看著很操勞很憔悴。」

  林簡一把摟過李盼的肩膀。一下下輕拍著她的後背。

  「你先專心高考,其他的交給我。」

  林簡看著李盼休息下了。她站在客廳中央,想說的話太多了,甚至她想去外面狂奔一圈。

  拿著手機的手在抖,發送信息:葉居賢,我拿到了。

  「小簡,你站在這裡做什麼?」林母在客廳沙發上坐下。「過來,我和你說說話。」

  林簡的後背一直在冒汗,因為激動。

  「你和那個葉老師,怎麼說?」

  「嗯?什麼?」林簡一時沒反應過來。

  「他那個年紀,有老婆孩子吧。現在是算怎麼回事?」

  「我和他…」林簡想找一個合適的詞語,停頓了許久:「會在一起。」

  作者有話說:

  這一章涉及到刑事訴訟法「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孤證不能定罪」的知識,最終林簡拿到了: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物證,證據扎紮實實。

  還有刑法強姦罪對年齡的規定,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關係,不論意願,均視為強姦罪。

  讓我們給林簡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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