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證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時隔數月再次上法庭的滋味不可同日而語。

  但相同的是她內心依舊平靜。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定,崇陽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宋黎的委託,指派我擔任辯護人,依法出庭為其辯護。」

  「在依法出庭前,我研究了榆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的起訴書,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委託人且詢問了有關證人,已清楚本案的相關事實。」

  「本辯護人對於榆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宋黎持刀故意殺人以致死的犯罪事實存在異議,認為現存證據存在多重疑點並不足以證明被告人宋黎殺害了死者甘玕,現指出以下疑點……」

  辯護詞的聲音沉靜平穩地迴蕩在庭內。

  律師是宋禕安排的,他給她挑的人從來都不會出錯,只是她從上庭起就一直在神遊,法官和律師說的話她都沒有仔細聽。

  這個案子直到開庭前三日都沒有帶來轉機,其實宋黎也認了。

  無法辯駁的事實,即便知道是假的也無力抵抗。

  只是她不太甘心,也不明白,到底是甘玕這個瘋子早就計劃好了要拉她一起死,還是誰恨她入骨要這麼借刀殺人。

  直到後面律師列出重重疑點,宋黎才耳鳴般地抬眸,不可置信地盯著法庭上的人。

  「……關於死者甘玕的死亡時間,屍檢報告寫的是2月9日晚上九點十五分,但另一份報告上卻清清楚楚地寫著甘玕的第一刀致命傷是在晚上十點十五分,與最後一刀又間隔了六個小時。」

  「屍檢報告上的這一個小時之差,足以讓一個死者永遠失去抱憾而終,讓一個生者含冤入獄,也足以讓一個兇手逍遙法外。而這,代表了權威性的報告書卻犯下了如此低級的錯誤!讓整個法醫界都為此蒙羞!」

  律師收住義憤填膺的情緒,繼續為宋黎平靜地陳述,「從這一份新的屍檢報告上可以看到,死者甘玕身上的致命傷足足有八處,始於晚上十點十五分終於凌晨四點。而案發當日的晚上十點十五分與凌晨四點,被告人都沒有作案時間去持刀殺害死者,有不在場的證據,可以排除作案嫌疑。」

  律師調出監控,證明宋黎在當天晚上九點二十六分時已經離開了案發現場。但是此後的去向便不得而知。

  法官問有沒有證人可以作證她的不在場時間時,宋黎才在時隔多日後見到了許辭。

  在那麼多難挨的日子裡她都沒哭,卻在見到他的第一眼就濕了眼眶。

  男人穿的淺灰色西裝,領帶搭理得一絲不苟,白襯衣平整乾淨。

  和往日沒有什麼不同,淡漠的眉眼透著難以親近的疏離,就連唇線都顯得那麼清冷薄情。

  可是他瘦了很多。

  原本就高而瘦的人,此時五官的輪廓看著要更深一點。

  他卸下了檢服,但坐在證人席中仍舊帶著無人可抵的威壓。

  許辭沒有和她對視,像是素不相識,只與庭上的法官和律師稍有禮貌性地點頭致意。

  宋黎這才注意到,今天的公訴人中有她熟悉的面孔,程予歡和小潘都在。

  在另外一邊做記錄的肖瀟還抬眼過來,悄無聲息地沖她笑了下,像是在替許辭安撫她的情緒。

  她並沒有孤立無援。

  在所有證據都指向她對她不利的時候,還有這些人在替她討回公道。

  宋黎幾乎是很快地移開了視線,壓著眼瞼不讓自己顯得那麼狼狽。

  許辭是她的時間證人。

  法官問:「證人許辭,你能證實案發當日被告人宋黎有不在場的證據?」

  「是。」許辭點頭,「案發當日的晚上十點十五分,宋黎和我在一起。」

  法官:「晚上十點十五分到凌晨四點,她都一直和你在一起嗎?」

  許辭:「是。但嚴格地來說,從當天晚上十點到凌晨五點四十分,她都一直和我在一起,持續到拘捕當日。」

  法官:「在晚上十點到凌晨五點的這個時間段,你們在做什麼。」

  這是很關鍵的證詞。

  場上的人看見宋黎表情變了下,許辭沉默了兩秒,所有人都因為這兩個細微的變化而開始看著許辭。

  兩秒過後,男人連表情都沒換,語氣再正常不過,「做愛。」

  法官:「從晚上十點到凌晨五點?」

  許辭點頭:「是。」

  法官:「在這個時間段你們沒有做別的嗎?」

  許辭面不改色:「如果替她擦汗和換姿勢排除在外的話,有。」

  這時就連法官的表情也開始有些微妙了。

  宋黎能夠想像到他說出這些話時小潘他們內心的激動,但又不得不礙於場面的嚴肅而努力克制。

  光是許辭的證詞還不夠,律師又帶來了夜總會的監控。

  門口的出入情況顯示宋黎的確是晚上十點到的夜總會,又是凌晨五點四十分被許辭抱著離開的。

  因為她的衣服已經沒法穿了,所以被他用外套裹得很嚴實。倘若有人質疑監控中的人可能造假,但包廂內部的視頻不會。

  聶忠城為了設計許辭也是費盡心機,下了藥還在裡面裝了台微型相機。

  事實證明,許辭的證詞如實。

  他們那一晚的確在裡面做愛,宋黎沒有行兇時間。

  後續律師又提出幾個疑點,手套上的血、在甘玕身上找到的頭髮和刀上的指紋。

  時間漫長,這場庭審持續了四五個小時才結束,但又處理得乾淨利落。

  宋黎洗脫嫌疑當庭釋放。

  但案子還沒完全結束,律師準備起訴另外兩個人:造假屍檢報告的法醫、收買法醫和這次行兇的主使人。

  這件事同樣需要宋黎配合。

  許辭在外面等她,宋黎看見了,只聽了兩句後跑到他面前。

  許辭把人攬入懷中。

  「許辭。」她緊緊地抱著沒有鬆手。

  許辭像剛開始那樣,假模假樣地掂了兩下,「瘦了。」

  「你也是。」宋黎仰起頭,「腰都細了點。」

  外面的記者很多,小潘他們要開車回檢察院,在叫他們一起。

  許辭低頭問她:「走嗎?」

  一會兒被記者堵住不好,但是檢察院的車可以做掩護。

  這場刑事案件是公開審理的,來旁聽的群眾不少。

  宋黎想起他剛才庭審時說的那些話,有點擔心,「許辭,領導會不會又停你職啊?」

  「嗯?」

  「雖然說去夜總會是行動的一部分,但是領導可沒批你在那裡嫖女人。」

  宋黎皺皺眉,「而且是很漂亮的女明星。這傳出去影響不好,今天說不定就掛上頭條了——爆!榆市朝陽區檢察院的年輕檢察官在夜總會嫖娼,此女身份竟然是……點開關注小編內容更精彩。」

  許辭配合地跟著說:「你明天就去uc上班吧。」

  他拉著宋黎往外走,小潘把車停在後門。程予換她們還在法院,沒那麼快回去。

  宋黎鑽進車門,還沒關上,許辭就壓著低頭吻她,「但還有另外一種解決辦法。」

  不想掛頭條,避免他被罷職,還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宋黎眨眨眼,「什麼?」

  「嫁給我。」許辭咬在她頸間,酥酥麻麻的癢意爬上來,「我們結婚,就是合法嫖娼。」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