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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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年10月24日,星期二,我正手忙腳亂地準備趕去上課,一邊試圖咽下當作早餐的那片涼披薩,這時電話不合時宜地響了起來。

  一口冷咖啡將披薩沖了下去,我極不情願地拿起聽筒,同時費勁地穿著外套。

  「餵?」我心裡還有些許希望是詹妮弗打來的,儘管我知道不可能是她。

  「皮特?」是爸爸的聲音,但他聽起來好像被什麼東西哽住了似的。

  「早啊,爸。」我在桌上的文件里翻找著鑰匙。爸爸很少給我打電話。「怎麼了?」

  「早上好,兒子。」他似乎在艱難地說著這句例行的問候語。「你現在有空嗎?」

  「不太有空啊。」我看看雜物抽屜,又翻翻用來放各種東西唯獨不放餐具的櫥櫃。

  「我上課都要遲到了。是有重要的事嗎,還是我可以晚點再給你回電話?」

  「你午飯時間有空嗎?」爸爸問道,他的聲音里透著一種少見的哀求意味,「或許你可以過來一下?你媽媽在做千層面呢。我們真的得和你談談。」

  我完全不知道爸爸媽媽要和我談什麼,而且還等不到我下次去用他們的洗衣機和烘乾機的時候再說。

  不過,一想到能吃到除了麥當勞或者披薩之外的東西,那感覺就像天賜美食一樣。

  「行啊。不過能定在12點30分左右嗎?我打算11點左右去游泳呢。」

  「當然可以。」我幾乎能從他的聲音里聽出如釋重負的感覺。

  「到時候見,爸。」我把聽筒放回電話座上,然後在我那小小的公寓裡瘋狂地回溯剛才走過的地方,試圖找到不知跑哪兒去了的鑰匙串。

  幾分鐘後,當我發現鑰匙就藏在我正穿著的外套口袋裡時,我暗罵自己是個糊塗蛋。

  我趕上了上課,但根本沒心思聽助教在那沒完沒了地講些什麼。

  滿腦子都是比1935年《社會保障法》重要得多的事,我在筆記本上亂畫著,爸爸媽媽,思緒飄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這兩個人身上。

  爸爸媽媽就是一切的緣由。

  我愛媽媽,我想我也愛爸爸,正是這份愛讓我住在這破爛的地方。

  也是因為這份愛,我試圖和他們分開,想靠自己去闖出一片天地。

  所以我才開著那輛只有三個氣缸還每月要燒兩升機油的1961年款龐蒂亞克暴風雨汽車。

  也正因如此,我拒絕了媽媽的幫助,雖然我很感激她的好意,但他們自己也沒什麼錢呀。

  我的這份愛讓我很難回家,尤其是媽媽在家的時候。

  我的父母是任何人都會夢寐以求的那種父母。

  他們充滿愛意、善良,各方面都很支持我。

  在成長過程中,我確實有些朋友比我有更多的玩具,穿更好的衣服,住更大的房子,但我從小就知道,我擁有的遠比那些更珍貴。

  我所在的這個家,把家人放在首位,總會抽時間相互擁抱,該表揚的時候也從不吝嗇讚美之詞。

  在我特別親近的那幾個朋友里,有兩個的父母離婚了,兩個至少有一方是酒鬼,還有一個,他的父親對他身心都有虐待行為,另外一個的父母就當他不存在似的。

  不,在父母這方面,我很幸運。

  爸爸總是有時間陪我,不管是幫我做數學作業,還是教我怎麼打球。

  他經常帶我去釣魚或者看球賽,爸爸總是笑聲不斷,還總是想著法子逗別人笑。

  實際上,他的非正式座右銘就是:「笑對心靈有益。」

  要是說爸爸是個好父親,那媽媽在為人父母這方面簡直都該被封為聖人了。

  她是我所認識的最溫柔、最有耐心的人。

  她溫柔體貼、善於養育、總是鼓勵我。

  我擦傷了她給我處理傷口,我需要的時候她就握住我的手,等我準備好離開時她又捨得放手。

  音樂對她很重要,她也把這份熱愛傳遞給了我。

  她喜歡跳舞,儘管我不太樂意,但她也把這個愛好傳給了我。

  就算她沒在跳舞或者聽唱片的時候,似乎也總是哼著歌或者輕聲唱著,臉上帶著淡淡的、略帶憂傷的微笑。

  她身上有種寧靜的氣質,仿佛是從內心深處散發出來的。

  當我姐姐凱莉生病的時候,儘管她自己也悲痛欲絕,但正是媽媽給了爸爸和我堅持下去的力量。

  不,我真的不能要求有更好的父母了。

  媽媽真的會和我談心,不管是家裡什麼樣的決定,只要影響到我,她都會讓我參與,在凱莉去世前也是如此。

  他們給我樹立了完美的榜樣,如果我將來能成為像爸爸一半好的丈夫和父親,能找到像媽媽一半好的妻子和母親,那我就覺得自己很幸運了。

  媽媽在美國出生,但也只是勉強算吧。

  1929年,外公外婆安東內斯庫移民到美國,外婆抵達埃利斯島時已經懷孕四個月了,肚子裡懷著媽媽。

  媽媽的出生證明上寫的名字是安卡·博格丹娜·安東內斯庫,但她一輩子都叫安娜這個名字。

  當時大蕭條正嚴重呢,不過外公多魯是個有闖勁的人,到日本轟炸珍珠港的時候,他已經把布魯克林下東區的一個小水果攤發展成了一家生意興隆的雜貨店。

  爸爸本名安德魯·安格斯·派屈克,雖然他有個愛爾蘭名字,紅頭髮綠眼睛,但實際上他是個混血兒。

  他從小長大的地方離媽媽家就三個街區遠。

  他們上同一所學校,不過爸爸比媽媽高几級,在教堂里也坐在同一排長椅上。

  每次爸爸講起他們的故事,都說在從戰場回來後,在一場勞軍聯合組織舉辦的舞會上看到媽媽之前,自己一直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

  媽媽聽他這麼說的時候,總會帶著點憂傷地笑笑,然後思緒就飄遠了。

  他們在1947年結了婚,然後馬上就開始努力組建一個大家庭,可命運似乎總來搗亂。

  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是死胎,凱莉在1949年出生,我在1951年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就再也沒能懷上孩子了。

  這可不是沒努力過——這我很清楚——也沒少祈禱——這我也知道。

  考慮到媽媽的羅馬尼亞背景,還有爸爸愛爾蘭、德國、瑞典的混血血統,再加上他們都是在大蕭條時期長大的,要是他們生個十幾個孩子,那也不足為奇。

  我們街區很多家庭的孩子多得都能組一支足球隊了,還有幾個替補坐在板凳上呢,可我家連湊出一支像樣的籃球隊都夠嗆。

  1963年,死神降臨,我們一家人連玩撲克牌都湊不齊人了。

  原本像小鹿一樣活潑有活力的凱莉,在8月的時候開始出現不對勁的跡象,到了2月就離世了。

  我們都悲痛欲絕,很長一段時間,我家都籠罩在一片陰霾之中。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爸爸哭。

  凱莉可是他的掌上明珠——真的,她那活潑的性格讓我們都為之傾倒,她就這麼走了,讓我的心好痛。

  高中畢業後我就離開了家,儘管上大學期間他們想我留下來住,可我必須得逃離那些對媽媽的、快要把我逼瘋的情感。

  那些不該有的情感最初在我13歲的時候冒了出來。

  我那時發現女孩和男孩不一樣,而且我喜歡這些不同之處。

  和我同齡的女孩們身體開始發育出有意思的隆起和曲線,這引起了我的興趣,我開始留意身邊的女性。

  大多數時候,我留意的是媽媽。

  說實話,我被她天生的美麗和溫柔給迷住了。

  我這輩子最愛她了,可就在我剛步入青春期的時候,我發現自己對她有了那種欲望。

  我常常想,如果白血病沒有奪走凱莉的生命,她會不會成為我傾慕的對象呢。

  13歲的時候她剛開始綻放光彩,不管是長相還是性格,她都會和媽媽一模一樣。

  但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可不管這些,凱莉還沒來得及好好生活就被奪走了生命,於是媽媽就成了我剛剛萌生、又有點扭曲的性衝動的對象。

  我有點羞愧地承認,是在媽媽為凱莉守喪快結束的時候,我第一次把她當成了「媽媽」之外的存在來看待。

  她當時當然穿著黑色的衣服,畢竟已經穿了快兩年了。

  我當時正在報紙的漫畫版上琢磨《公寓3-G》的情節,抬頭想問媽媽能不能再給我倒杯牛奶。

  看到她站在水槽邊的樣子,我一下子愣住了。

  髒兮兮的城市陽光像光環一樣環繞著她,她深棕色的頭髮盤成了螺旋狀的法式辮子,連衣裙的袖子挽到了肘部上方。

  我屏住呼吸,眼前的這一幕至今還深深印在我的記憶里,她背部線條優美流暢,臀部微微翹起,連衣裙貼合著她曼妙的臀部曲線,然後垂落下來,在膝蓋周圍飄動。

  我都快喘不上氣了。

  我能感覺到自己的臉漲得通紅,那些我知道不對的、淫穢的想法在我滿是欲望的腦海里一閃而過。

  我強迫自己低下頭看面前的報紙,然後用力地搖搖頭,想把那些想法都趕走。

  幾分鐘後,媽媽經過我身邊往房子的其他地方走去,她親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忍不住驚跳了一下。

  我扔下報紙和沒吃完的晚餐,逃回自己的房間,因為允許那樣的想法在腦海里紮根,我在房間裡因羞愧而顫抖了好幾個小時都停不下來。

  我試著去想八年級最漂亮的女孩珍妮·普拉洛維奇,可就算想我的好朋友塞斯·格林伯格估計都比想她有用呢。

  我又試著去想揚基隊,我試著去想除了媽媽之外的任何東西,可都失敗得很慘。

  媽媽真的很美,我一直都知道這一點。

  而且說她美並不是帶有什麼性意味的那種說法,這就是生活中的一個事實呀。

  就像南巴伐利亞很美,從帝國大廈俯瞰的景色很令人驚嘆一樣,媽媽就是很美。

  她舉止優雅,待人溫柔。

  她從沒提高過她那婉轉的嗓音,還努力改掉了從小帶著的羅馬尼亞口音。

  我唯一能察覺到的口音痕跡就是她有些單詞裡的「g」發音很重,「thing」會說成「think」,「sing」聽起來像「sink」,「thinking」的發音總是能把我逗笑。

  我那些一起玩的哥們兒在她面前都變得傻乎乎的,站在那兒張著嘴,手裡拿著帽子,好像丟了魂兒似的,每次看到這場景我都覺得好笑。

  我想如果我不是天天都能見到她的話,估計我也會是這副模樣。

  她比我們街區其他的媽媽們都要高,身材苗條修長,那身材能讓男人們都看傻了眼。

  我和她一起走在人行道上的時候,不止一次看到有男人走著走著就撞到路燈杆上了。

  要是說她的身材能讓男人丟了魂,那她的笑容就能融化人的心靈了。

  她笑起來的時候整張臉都洋溢著笑意,要是遇到什麼好玩的事兒,她的眼睛就會開心地發亮。

  在我第一次像別人那樣看待她之前,她就只是「媽媽」。

  從那之後,她對我來說就有了更多的意味。

  在之後的好幾年裡,只要她一出現,我就像撞到了無形的路燈杆上一樣,整個人都懵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因為心裡對媽媽有那種欲望而產生的自我厭惡感漸漸淡去了。

  在她面前,那種情感總會不由自主地湧上心頭,我做什麼都沒法把它們趕走。

  它們就像永恆的折磨,只要有機會,我就會在對她的幻想中放縱自己。

  唯一讓我有所顧慮的就是爸爸。

  那些年我因為爸爸背負著巨大的愧疚感。

  我不敢說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但在我心裡他的位置很重要。

  儘管他身材高大,給人壓迫感,但對我大多時候都很和善。

  他身高6英尺4英寸,可不是個瘦高個兒。

  他那一頭亮紅色的頭髮總是亂糟糟的,雀斑比我見過的任何人都多,不過這倒和他挺搭的,而且和媽媽改掉口音不同,爸爸還保留著愛爾蘭口音,這口音還挺適合他的。

  他總是樂呵呵的,在碼頭工作,幹活賣力,玩得也盡興。

  他身上愛爾蘭人的那部分喜歡喝酒,德國和瑞典血統的那部分對此也不反對。

  他只是偶爾會喝多,但就算喝多了,一般也都是樂呵呵、吵吵鬧鬧的,很少會撒酒瘋搞破壞。

  在我第一次對著媽媽的幻想自慰之後,我每次看到爸爸心裡就難受。

  過了一個星期,我的愧疚感才慢慢消退,性慾又冒頭了。

  就這樣開始了一個循環,我聽從欲望的驅使,然後為此感到愧疚,就克制幾天。

  周而復始,我整個人情緒一團糟,一邊對媽媽懷著那種欲望,一邊又確定自己這樣做會傷害到爸爸。

  這就是我高中畢業後離開家的主要原因。

  高中那幾年我一直在一家便利店打工,掙的錢夠我在離家幾個街區遠的地方租一間帶部分家具的小公寓了。

  那地方糟透了,夏天熱得要命,冬天又冷得要死,到處漏風,水管還嘎吱作響,不過價格在我能承受的範圍內,更重要的是,這樣我就能躲開自己的那個「問題」了。

  顯然,「帶部分家具」是相對而言的,我搬進去的時候,除了我那點可憐的家當,屋裡就只有放在地上的床墊和床架、幾件常見的廚房電器,還有一張沙發。

  我在舊貨店和庭院舊貨出售那裡淘了幾件別的東西,不過對我彼得·派屈克來說,生活過得是有點簡樸了。

  「浴室」小得只夠放一個馬桶和一個淋浴間,在淋浴間裡我都幾乎轉不開身。

  我上完廁所後還得用「廚房」的水槽刷牙、洗手。

  我在門上裝了兩把結實的鏈鎖,還買了一根棒球棒用來防身,就放在門邊隨時備用。

  這公寓還附贈了一個室友,是一隻足球大小的老鼠。

  我給它取名叫山姆,算是向馬克·吐溫致敬吧。

  山姆吃得不多,也挺安靜的,所以我就讓它留了下來。

  媽媽第一次看到這地方的時候,求我回家住,尤其是當她發現有一小群流浪漢經常在屋頂上紮營的時候。

  爸爸只是挑了挑眉毛,然後坦然接受了我的選擇。

  我準備秋天去上大學——主要是為了能藉此緩服兵役。

  當時越南戰爭正打得激烈,詹森總統在不斷增加派兵,我可不想去打仗。

  我不會像我的一個朋友那樣逃到加拿大去躲兵役,如果被徵召了,我會去的,我會盡我所能為國效力,希望能像爸爸當年那樣,帶著勇氣和榮譽去服役,不過這可不意味著我就盼著去參軍,所以我想盡一切合法的辦法留在國內。

  就這樣過了三年,我就這麼維持著生活。

  我一邊打工,一邊上課攻讀人類服務專業的學位,在沒有任何人幫助的情況下,勉強維持著拮据的生活。

  好吧,除了每個月用幾次爸爸媽媽的洗衣機和烘乾機,而且我偶爾去他們的食品櫃裡搜刮點吃的,也一點都不客氣。

  我認識了一個叫詹妮弗·蘭登的女大學生,她學習比我還差勁。

  我們經常約會。

  她覺得自己比誰都聰明,而且脾氣很暴躁,不過她喜歡做愛。

  她有點胖,頭髮又沒光澤還亂糟糟的,不過她喜歡做愛。

  她喜歡討論政治——要是把她那種大喊大叫、對任何和她世界觀不符的人和事都一通亂罵算作討論的話。

  到了晚上,她能一直說個不停,說得唾沫星子亂飛,左邊太陽穴上青筋暴起,然後就會把我拽到我的床墊上,可以說是發泄一番。

  我們之間不是愛情——至少我覺得不是——而且我覺得我們也不是彼此唯一的伴侶——至少我覺得詹妮弗不是,因為大二的時候我染上了陰虱,而我知道我除了和她之外沒和別人在一起過。

  1971年,她收拾包袱,搭乘跨大西洋的航班去了倫敦,而且明確表示在尼克森下台之前她都不打算回來了。

  到了1972年7月,我確定她至少要在海外待到1976年了,因為尼克森根本不可能輸給麥戈文呀。

  詹妮弗和我偶爾會通電話,但次數很少,間隔時間也長。

  我倒也不是真的想念她,我想念的是做愛這件事。

  學校里有很多女孩都比詹妮弗漂亮得多,有些也沒她那麼刻薄,而且有些也挺喜歡性愛的,不過她們想要的都比我願意付出的多。

  就算她們願意和我上床,她們也很清楚,對我來說這只是肉體關係,如果她們不明白這一點,那我就不會再和她們約會了。

  她們誰都沒法和媽媽比,除非我遇到一個和媽媽一模一樣的人,否則我也就是帶女孩回床上,但也就僅此而已了。

  我沒法想像對別人能有像對媽媽那樣的感情。

  爸爸的電話是在我大三剛開始的時候打來的。

  我的學業進展得並不順利,我甚至都在考慮乾脆退學去參軍算了。

  和家只隔了幾個街區,可這對我清除腦子裡對媽媽那些淫穢的想法一點幫助都沒有。

  實際上,這點距離給了我自由,我在外面花在想她、幻想她上的時間比在家的時候還多了。

  越南離布魯克林挺遠的,我想著要是去了東南亞,肯定有一堆事兒能讓我忙活起來。

  我還有兩年才畢業呢,但我完全沒把握能堅持到那時候,我的成績太差了,而且大部分課程我都討厭。

  生活根本不是我期望的那樣啊。

  我的固定炮友在倫敦,雖說聽她氣呼呼地大罵尼克森、威斯特摩蘭以及峴港、美萊村這些地方挺煩人的,但她可從來沒抱怨過我的公寓或者我的生活習慣,她甚至還花了些時間試著馴化山姆,在我看來,這還挺酷的呢。

  ——

  在長時間游泳後離開健身房時,我莫名地心情很糟糕。

  這天氣也不給力,天空是石板灰色的,一股寒冷的北風直接穿透了我的衣服。

  我在儀錶盤上拍了好幾分鐘,才總算把車發動起來,當我把車開出停車場時,一個被我別了一下的混蛋沖我按喇叭。

  我很淡定地把胳膊伸出駕駛座這邊的車窗,禮貌地豎起中指回敬了他一下。

  我還是不知道爸爸媽媽要跟我談什麼事兒,不過爸爸在電話里的語氣挺急切的。

  我不知怎麼就覺得他們是要告訴我他們要搬到佛羅里達去了。

  這些年他們經常說起這事,最近說得更多了,所以我當時就認定,等我開著我的 「暴風雨」 往布魯克林南邊去的時候,等著我的就是這個消息了。

  我還尋思著,說不定他們搬走能解決我的問題呢。

  佛羅里達雖然不像越南離紐約那麼遠,但也夠遠的了。

  在我往爸爸媽媽家開,離他們越來越近的時候,我感覺自己的情緒都變好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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